第一篇: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十一五"是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依靠科技进步,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加速发展,实现振兴崛起的关键时期。面对新世纪日趋激烈的经济技术竞争,我们必须进一步落实邓小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把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实现社会生产力质的飞跃作为新时期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务。因此,充分认识黄冈科技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与部署,研究制定黄冈"十一五"科技发展计划和长远规划,对于合理部署科技力量,加强技术创新,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十一五"黄冈科技发展面临的基本形势
(一)黄冈科技发展的基本态势"十五"期间,全市认真贯彻科教兴市战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得到进一步落实,形成了一个重视科技、加速推进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热潮。随着一系列推进科教兴市,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措施出台与实施,科技工作的宏观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注重创新越来越成为全市上下的共识,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科技事业稳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兴起,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不断取得新进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科技实力不断增强,科技事业进一步发展。xx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0.2万人,较xx年增长8.8%;从事科技活动人员达到1.2万人;全市拥有研究开发机构160多个;全市r&d(研究开发)经费投入达到1.8亿元,比xx年增长了120%;民营科技企业达到320多家。"十五"期间,以计算机网络为代表的现代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增强了信息服务能力;部分科研仪器配备得到了更新改造,科研条件得到较大改善。xx年,全市专利批准数170余项,比xx年增长118.9%;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84亿元,比xx年增长83%。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呈现勃勃生机,初步形成了以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以及光机电一体化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群。xx年,全市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44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8%,高新技术产业正成为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
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初见成效,产业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方面,培育出一批优质高产抗病的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大力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加快了作物品种更新换代的步伐,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转变;科技进步对农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5%,比xx年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工业方面,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节能降耗技术等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增强了企业技术开发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全市工业企业近30%的生产设备实现了微电脑控制,半数以上的企业使用了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全市工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7.8%,比1995年提高4.8个百分点;科技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4.9%,比xx年增加12.9个百分点,工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得到了增强。
虽然"十五"我市科技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高新技术产业的规模不大,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名牌产品、知名企业不多,经济竞争能力不够强。二是行业技术发展不平衡,多数企业装备水平、工艺技术还比较落后。三是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不足,能力不强,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四是激励和引导技术创新的政策不配套,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五是研究开发投入不足,r&d经费占gdp的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这些问题归结起来就是科技发展不够,"科技瓶颈"仍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二)黄冈科技"十一五"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世纪之交,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技术及其产业迅猛发展,人类正加速步入一个崭新的以知识为基础的新经济时代,我国也即将进入由创新主导经济增长的新阶段。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必须充分估量科技经济发展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影响,迎接科技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内经济由卖方市场进一步向买方市场转变,社会科技需求将更加旺盛,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wto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我市科技发展将面临更加开放的国际环境和更广阔的市场空间;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为我市科技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成为党和政府科技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目标,科教兴市战略成为黄冈发展的第一战略;国际、国内新一轮产业转移为湖北乃至黄冈科技及高新技术产业的跨越发展提供了新的机会和发展途径。这些都为"十一五"湖北科技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另一方面,黄冈科技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世界新技术革命势不可挡,我市面临着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双重压力;国内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的新一轮产业竞争日趋激烈,黄冈作为革命老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形势十分紧迫,产业技术和企业技术装备落后,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技术储备不足,将严重制约黄冈经济的发展。
面对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紧紧把握加快发展这个主题,切实增强加快黄冈科技发展的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发展观、市场观、特色观,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开放的办法,加快科技快速发展,推进我市科技工作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二、黄冈"十一五"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一五"黄冈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坚定不移地贯彻"有所为、有所不为,总体跟进、重点突破,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的方针,大力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现代化,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和社会生产力质的飞跃。
"十一五"黄冈科技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跨越式发展原则。要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树立超常规发展的思想,选择若干具有自身优势和较大市场潜力的重要技术领域,赶超全国乃至世界科技先进水平,以技术跨越带动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2.市场导向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科技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坚持指导性计划与指令性计划相结合,通过政策导向与市场竞争机制,有效地推进科技产业化。
3.突出特色原则。特色就是竞争力,就是生产力。在加快推进我市科技进步进程中,要坚持立足黄冈的科技优势与资源优势,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促进形成若干新兴支 ……此处隐藏42380个字……完善孵化器的社会化促进机制,努力办出一批服务手段先进、孵化绩效优异的国内外知名孵化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要配合国家发展战略,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孵化器更加有力的支持,努力办出一批孵化设施完善、孵化作用突出的孵化器,更好地推动区域创新,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6. 促进合作,重点加快孵化器产学研合作体系的建设。“十一五”期间,孵化器要特别强化与自主创新源头的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紧密结合,注重与科技资源的聚集地建立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与一家以上的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开展系统、紧密的合作。同时,要将孵化功能延伸到大学和科研院所,形成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的便捷通道,方便科技人员创业,源源不断地吸收大学和科研院所的自主创新成果,促进以大学和科研院所创新成果为基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提高自主创新成果的转化率,在研发机构和高新区形成梯级孵化关系。此外,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应取长补短,加强合作,通过建设孵化器合作平台,共享技术、信息、市场等资源。
7. 完善组织,促进孵化器的多元化、专业化、网络化、标准化和国际化。要提高服务素质与水平,以日常操作的职业性、行业性、规范性区别于其他组织,同时注重我国急需发展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优势行业,建设更多的专业孵化器,重点要完善和建立各专业孵化器的共享技术服务平台;要建立孵化器行业协会和网络组织,搭建全国性、地区性和地方共享孵化平台,以市场规则为主导,以孵化资金、创业投资为支撑,以信息网络和投融资网络为纽带,集成、整合科技产业化所必需的各种资源,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科技创新孵育体系;要注重配合国家整体对外战略,引导有条件的孵化器面向海外,探索、实践和完善国际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和海外科技园等各种合作模式,支持和鼓励孵化器及孵化企业走出国门,在项目和企业层面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按照国际标准创建高水平的孵化组织。要在相关地区和国际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倡导成立国际性孵化器合作组织,形成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和渠道,确立中国在国际孵化器领域的形象和地位。
五、保证措施
1. 加快孵化器的法制化建设步伐,制订相关政策。“十一五”期间,科技部将加强孵化器发展战略研究,提出进一步促进我国孵化器发展的意见,落实国务院制定的《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14—2014年)〉的若干配套政策》中的孵化器税收扶持政策,并积极开展孵化器立法研究,以早日实现将孵化器纳入相关法律框架。各地应制定本地区的
孵化器管理办法,并可根据地方实际,先行制定地方法规和政策,包括吸引科技人才的政策、支持孵化器发展的优惠政策、孵化企业的优惠政策等,特别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政府采购孵化服务的机制,从政策体系上支持孵化器持续健康发展。科技部将汇编各地的相关法规政策及实施情况,编制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报告,供各地交流、参考。
2.支持孵化器孵化、抚育能力的提高。“十一五”期间,科技部将实施孵化器“能力建设工程”,每年投入2014万元,引导地方投入1亿元以上,着力搭建全国性综合孵化信息服务平台,以及相互连接的各大区分平台以及覆盖每个国家级创业中心的子平台。同时,科技部将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产业特色明显的专业孵化器的建设发展,每年投入4000万元引导资金,引导地方投入2亿元以上,重点支持以创新集群为基础、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至2014年,支持每个国家级创业中心建成各具专业特色的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科技部还将建立2亿元规模以上的母基金,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为引导,结合国家开发银行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推动“科技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实施,鼓励和支持构建科技企业商业融资平台,扩大投资补贴类创业项目的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孵化器建立天使孵化资金,引导更多的孵化器成为“天使投资人”,推动成立全国性天使网络组织,并鼓励地方创业投资、专业孵化器和天使投资网络紧密合作。各地主管部门和高新区要相应设立等额以上的支持资金,特别要为孵化器设立专项孵化资金(种子资金),并逐步增加数额。
3. 支持建立孵化器行业组织和操作规范,健全考核体系。科技部将在中国高新区协会创业中心专业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科技部还将在总结全国孵化经验与知识的基础上推出指导性的孵化器手册和信息网站,研究制定孵化器考核指标体系,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施“标杆管理工程”,推动孵化器开展iso系列服务标准认证等多项活动,定期对国家创业服务中心进行考核,从而树立一批孵化绩效优异的国家级创业中心典型,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科技部还将支持建设一批区域性孵化网络。各地主管政府部门应大力支持孵化器协会的创建,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发挥其专业特长,建立自律性行业规范,培养孵化器的核心孵育能力。同时,各孵化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及时传递相关信息,交流孵化经验,共同提高孵化器建设水平。
4. 鼓励各种形式的孵化器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十一五”期间,科技部将结合国际先进经验和我国的具体实际,提出对各类孵化器发展分类指导的意见,鼓励体制与机制的创新探索,并选择部分城市试点。在坚持孵化器核心本质不变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加入到孵化器建设和发展的事业中来,创建各种不同性质的孵化器,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孵化器探索各种有益的发展道路。各地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和高新区要抓好孵化器体制、机制的创新,推动其健康发展。科技部将以运行经费后补贴等形式,支持各类孵化器坚持孵育核心能力的提高,引导和加强各类孵化器为科技创业企业提供创业服务。
5. 重视孵化器管理人才培养,提高服务水平。各地要选择熟悉科技研发,懂得投融资业务,拥有企业管理实践经验,具备改革创新服务意识,对孵化器事业发展充满信心和历史责任感的优秀人才担任孵化器负责人;选择具备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的专业化的高素质人才组成管理服务团队。孵化器投资主体和管理机构应把握孵化器发展方向,大胆放权,赋予孵化器体制与机制改革、人事、财务、运营的权益,建立与孵化绩效挂钩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孵化器管理和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技部将实施“人才跨越”培训计划,认定并资助若干符合要求的专业化、社会化培训机构为孵化器管理人员培训中心,并加
强与国际创业培训组织的合作,编制系列培训教材,健全工作队伍,多层次地培训孵化器管理人员、创业服务人员,提高孵化器管理队伍素质。
6. 拓宽社会基础,创造更加宽松的创新创业环境。“十一五”期间,科技部将实施“科技型企业家培养”战略,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如计划、财政、教育、人事、经贸、劳动等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合作,充分调动和运用社会资源,为“创新型科技企业家社会”的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各级政府应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家,努力提高孵化器和科技创业者的政治与社会地位,使社会各界了解、关注和支持科技创业,发挥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全社会支持、鼓励科技创业的氛围,建立和谐的科技型企业家成长环境,从而带动更多的科技创业者,培养更多的科技企业家。(科学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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